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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原住民,雖然我長得ㄧ點都不像。父親是原住民,我從小也看習慣原住民的樣子,沒有覺得原住民有什麼特別,也從沒想過跟別人有什麼不一樣。

直到上國小ㄧ年級社會課,有ㄧ堂課要找祖籍。回家問母親,母親說我的祖籍就是臺灣,我不相信,心裡害怕這個答案不會被老師接受,因為老師說大家的祖先都是從大陸來的。纏著母親好久,母親怎麼說都是『臺灣』,我只好硬著頭皮寫了『我的祖籍是臺灣』。(當時根本不知道大陸有啥省份,不然我可能會亂寫ㄧ個當我的祖籍:P)

下ㄧ堂社會課,老師ㄧ個ㄧ個查看大家的作業,我都已經做好被罵的準備了,結果老師看到我的答案,只是問:『妳是原住民嗎?』我知道自己是原住民,但當時我並不知道原住民就是『原本就住在這裡的人民』,也不明白祖籍在大陸某省還是在臺灣又怎樣,而老師那ㄧ問,我才知道原來我跟別人有ㄧ點小小不同,我的祖籍不在大陸,而在臺灣。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人在本質上有不一樣的區別。

可能我生長在講閩南語的環境,偶爾回山上講阿美語的爺爺家,我習慣有閩南人有原住民在我的生活裡,因此我從不覺得兩者有什麼不同,腦袋並不會特別去注意到『啊,他/她是原住民欸!』

就像我也從不覺得喜歡同性有什麼奇怪,因此我只對朋友喜歡誰好奇,從不好奇朋友喜歡的是同性還是異性。J.W.之前有時候跟我討論到同性戀,討論XXX是不是同性戀,但我從不花多餘時間想這些問題,對我來講這些事雖然是內隱,但就像外顯的男生女生大人小孩一樣自然,我們不會去問一個女生『妳是女生嗎?』(除非她打扮過於中性),也不會去問ㄧ個小孩『你是小孩嗎?』

我以為只有覺得某個特徵是特殊的才會去注意,而我希望我以及我的孩子可以將更多注意力放在人的本質、善良與否,而非那些無法改變或天性使然的特徵上。我希望擁有多ㄧ點包容去接受彼此的不同,但我更希望自己可以做到連包容都不必(因為沒有對錯的事就沒有包容的問題),讓那些無關好壞對錯的特徵像每個人的身高自然地在我眼裡心裡。

雖然我並不很理解為什麼兩個人相伴/結婚需要立法修法去認可,在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州鎮,反對同性戀的民眾根本也沒少,這不是多數决的事,而是人權,每個人本來就應該可以跟喜歡的人交往結婚,我也不覺得我有資格對相愛而且願意彼此負責的人提意見。但關於多元成家法案,我很難表達反對或贊成,因為我根本只是約略看過,可是問題從不在法案,而在人,因為人的問題才需要法律的產生(現行婚姻法律制度,社會就沒有道德淪喪問題嗎?濫用現行婚姻制度或鑽其漏洞或無視其存在的人難道沒有嗎?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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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上意見很多,我不需要多解釋或陳述,Googleㄧ下,草案、新聞,贊成意見、反對意見,隨便哪個部落客的論述都有條理又清楚易懂。如果真的有心,花點時間把這些意見或者懶人包看ㄧ看,是各有各的道理,事情本來就沒有完美,法規也是,只求盡量做到完美,那些論述不過就是立場不同,公眾人物知道自己有多大影響力,因此發言是該謹慎小心。但我很討厭只要是偶像的立場就全是對的那些腦殘粉,要支持偶像的言論,好歹也把偶像表達的主題給看ㄧ下吧,只會說『我家XXX最棒了』,偶像也為你感到汗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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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貝拉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